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新西蘭政府自由貿易協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澳大利亞政府自由貿易協定》(以下簡稱《自貿協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和《2023年羊毛、毛條進口關稅配額管理實施細則》,商務部、海關總署制定了2023年新西蘭羊毛和毛條、澳大利亞羊毛進口國別關稅配額(以下簡稱國別關稅配額)管理實施細則,現公告如下:
一、國別關稅配額總量
2023年國別關稅配額總量分別為:新西蘭羊毛36936噸、新西蘭毛條665噸、澳大利亞羊毛42213噸。國別關稅配額實行憑合同先來先領的分配方式。當發放數量累計達到2023年國別關稅配額總量,商務部停止接受申請。
2023年國別關稅配額申請者基本條件為:2023年1月1日前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未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懲戒名單;沒有違反《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和《2022年羊毛、毛條進口國別關稅配額管理實施細則》的行為。在具備上述條件的前提下,國別關稅配額申請者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持有 2022年國別關稅配額且有進口實績(不包括代理進口)的企業(以下稱有實績申請者);(二)羊毛、毛條年加工能力3000噸及以上的毛紡生產企業(以下稱無實績申請者)。四、申請材料
(一)國別關稅配額申請表,可從商務部網站(http://www.mofcom.gov.cn)下載;(三)主管部門對建設項目的批復文件或備案文件,以及竣工驗收報告(無實績申請者提供)。有實績申請者在年度內可多次申領國別關稅配額,但2023年9月30日前累計申領數量不超過2022年同一貿易方式下的進口數量。進口數量按商務部委托機構收到并在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核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證》(以下簡稱配額證)累計數量(下同)計算。2023年9月30日后,商務部對剩余可供分配數量進行再分配。已完成第五條規定數量的有實績者和符合條件的無實績者可以申請國別關稅配額再分配。(一)申請企業于2023年9月20日前通過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企業端(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企業端—許可證統一管理平臺—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證明系統)線上填寫并提交書面申請材料。逾期不再接收。(二)商務部委托機構于2023年9月30日前將企業申請材料轉報商務部(行政事務服務大廳),并將信息上傳至管理系統。商務部委托機構寄送申請材料需注明:北京市東長安街2號商務部行政事務服務大廳 ,項目編碼18015-001(羊毛、毛條進口關稅配額申請材料),郵編100731,聯系電話010-65197862。(三)商務部將在官方網站上對符合申請條件擬再分配的企業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期和舉報意見提交方式將在公示時一并規定)。公示期內,任何主體均可就所公示信息的真實性進行舉報。公眾提交舉報意見的期限屆滿后,商務部將委托被舉報申請企業登記注冊所在地的委托機構進行核查。核查期間,被舉報申請企業有權通過書面等方式,就所舉報的相關問題向委托機構提出異議。委托機構審閱被舉報申請企業提出的異議并完成調查核實后,向商務部就舉報意見的真實性反饋核查情況。(四)經商務部核準的再分配企業可繼續申領進口國別關稅配額。商務部在管理系統收到填報完整的申請后,于5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通知商務部委托機構。商務部委托機構于5個工作日內向最終用戶簽發電子配額證,并將電子數據傳輸至海關。在配額證備注欄中需明確標注“新西蘭羊毛、毛條國別配額”或“澳大利亞羊毛國別配額”,配額證面顯示數量為洗凈/公定數量。過期未使用的,管理系統將收回申請數量,并相應扣減該企業當年可申領數量。國別關稅配額持有者進口時,應據實向海關申報進口羊毛、毛條的洗凈/公定數量,憑電子配額證向海關辦理進口手續。經海關審核確認并符合《自貿協定》有關規定的,可適用《自貿協定》協定稅率;若不符合《自貿協定》有關規定,則適用最惠國稅率或普通稅率。配額證自簽發之日起3個月內有效,最遲不得超過2023年12月31日。對2023年12月31日前從始發港出運,需在次年到貨的,國別關稅配額持有者需于12月31日前向商務部委托機構提交裝船單證及有效配額證申請延期,延期的配額證有效期最遲不超過2024年2月28日。(一)在配額證有效期內,國別關稅配額持有者未使用或未用完已申領的配額,需通過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線上向簽發該證的商務部委托機構提交退回申請。商務部委托機構及時將已使用數量在管理系統中核銷并退回未使用數量。商務部將配額證所列剩余配額予以收回,計入國別關稅配額余量。當年無法完成的國別關稅配額量最遲退回日期不得超過2023年9月15日。未按期退回者,視同未完成進口,等比例扣減2024年可申領數量。(二)國別關稅配額持有者在進口貨物辦結海關手續后20個工作日內,需通過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線上向簽發配額證的商務部委托機構提交核銷申請。商務部委托機構需及時在管理系統進行核銷。辦理延期的配額證最遲核銷期不得超過2024年3月31日。未按期核銷者,視同未完成進口,等比例扣減2024年可申領數量。申請者對其提交申請材料和信息的真實性承擔主體責任,不得有任何隱瞞或提供虛假信息,經核查確定申報材料和信息不屬實的,取消其申請資格。對偽造合同或有關材料騙取配額證的,除依法收繳其配額證,商務部及其委托機構兩年內不再受理其國別關稅配額的申請。對偽造、變造或者買賣配額證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附件
羊毛、毛條進口稅目表
序號 | 商品 類別 | 稅則號列 | 貨 品 名 稱 |
|
1 |
羊毛 | 51011100 | 未梳的含脂剪羊毛 |
51011900 | 未梳的其他含脂羊毛 |
51012100 | 未梳的脫脂剪羊毛(未碳化) |
51012900 | 未梳的其他脫脂羊毛(未碳化) |
51013000 | 未梳碳化羊毛 |
51031010 | 羊毛落毛 |
2 |
毛條 | 51051000 | 粗梳羊毛 |
51052100 | 精梳羊毛片毛 |
51052900 | 羊毛條及其他精梳羊毛 |